比特灵动应用用户协议

比特灵动(深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特灵动")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用户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比特灵动责任、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标识,您需要重点阅读。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详细阅读)。您使用比特灵动APP(以下简称"本APP"或"本软件")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请勿使用本APP。比特灵动有权修订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将公布于本APP,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总则

1.1 本APP是比特灵动提供的用于连接比特灵动及其合作公司发布的耳机、眼镜、智能穿戴产品的软件,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均归比特灵动所有。

1.2 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用户")与比特灵动及其合作公司以及运营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之间关于用户使用本APP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3 本软件及服务包括:

1.4 用户须理解,比特灵动仅为用户提供本软件及相关服务,除此之外与本软件及服务有关的设备所需的费用(如本软件终端费用、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同时,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客户端及相关服务时会耗用用户的设备、带宽、流量等资源。

二、软件授权范围

2.1 比特灵动就本软件给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以及非独占性的许可。

2.2 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移动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但用户不得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本软件,不可以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设备内存中的数据及本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如果需要进行商业性的销售、复制和散发,例如软件预装和捆绑,必须获得比特灵动的书面授权和许可。

2.3 用户不得未经比特灵动许可,将本软件安装在未经比特灵动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数字机顶盒、游戏机等装置。

2.4 用户可以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复制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

2.5 除本协议明示授权外,比特灵动未授权给用户其他权利,若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比特灵动的书面同意。

三、软件升级

3.1 用户应以比特灵动授权或指定方式下载及安装本软件。请注意,请勿在不明网站下载本软件,以避免行动装置遭恶意软件感染,导致用户数据受损,并让恶意软件取得用户隐私信息。倘若您从未经比特灵动授权之第三方取得本软件,或安装与本软件同名之程序,则比特灵动无法保证该软件可正常使用,且比特灵动对于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3.2 用户必须选择适合所安装之终端设置的软件版本。否则,任何软件版本与装置机型不适合所引起的软件问题、装置问题或损坏,应完全由用户自行负责。

3.3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比特灵动有权不时地为您提供本软件替换、修改、升级版本,本软件为用户默认开通"升级提示"功能,视用户使用的软件版本差异,比特灵动提供给用户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开通此功能。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比特灵动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的继续可用。

四、使用规范

4.1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用户不得实施如下行为:

4.2 信息发布规范

4.2.1 您使用本软件发表信息内容的(如有),您应保证,您拥有您所上传信息内容的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合法授权,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任何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4.2.2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时不得利用本软件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4.2.3 未经比特灵动许可,您不得在本软件中进行任何诸如发布广告、销售商品的商业行为。

4.3 用户理解并同意:

五、第三方服务说明

5.1 用户理解并同意,本软件系统可能包含由比特灵动的关联方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比特灵动只是为了用户便利操作而在系统中提供相关功能模块,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使用入口。

5.2 不论第三方服务预置于本软件系统服务中,还是由用户自行开通或订购,用户均理解并同意,比特灵动不对第三方服务提供方或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第三方服务的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安全性进行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担保。

5.3 比特灵动并不监督第三方服务,不对其拥有任何控制权,也不对第三方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与第三方服务提供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应由用户与该方按照第三方服务提供方的业务流程及业务规范自行协商解决,比特灵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隐私政策与个人信息保护

6.1 比特灵动承诺按照隐私政策保护用户的隐私,具体请见:《比特灵动应用隐私政策》

七、违约责任

7.1 比特灵动有权判断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条款规定,如果认为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的规定,根据用户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比特灵动有权对用户采取删除违规信息、限制、中止、终止用户使用本软件服务、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以及其他比特灵动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如果使比特灵动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八、服务风险及免责声明

8.1 比特灵动以目前的技术提供服务支持。比特灵动不保证本软件服务在操作上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不保证会纠正本软件服务的所有缺陷,亦不保证本软件服务能满足用户的所有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比特灵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用户因第三方如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终端设备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比特灵动不承担责任。

8.3 比特灵动不保证通过本软件获得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用的第三方服务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比特灵动不对用户基于查询、查看做出的任何行为的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8.4 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他人利用用户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用户下载安装的其他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用户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等。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使用者资料的保护意识,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8.5 因用户使用本软件或要求比特灵动提供特定服务时,本软件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第三方软件支持用户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用户除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则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协议、相关规则。用户须理解并同意,在使用第三方服务时,第三方可能会对用户数据进行读取,比特灵动不保证通过第三方系统或第三方软件支持实现的结果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用户应审慎判断,由此若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比特灵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8.6 比特灵动特别提请用户注意,比特灵动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比特灵动采取合理的方式通知用户后可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

8.7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比特灵动将尽最大努力确保软件及其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安全、有效、准确、可靠,但受限于现有技术,用户理解比特灵动不能对此进行担保。

8.8 由于用户因下述任一情况所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人身伤害或附带的、间接的经济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资料损失、业务中断的损害赔偿或其他商业损害赔偿或损失,需由用户自行承担:

8.9 用户同意比特灵动有权基于司法、监管部门、监督机构的要求或自身业务原因,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本服务。对此比特灵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8.10 用户理解并同意,比特灵动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用户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但比特灵动不能提供完全保证,用户须理解,比特灵动不对服务中的数据的删除或储存或备份失败负责。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比特灵动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比特灵动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9.2 未经比特灵动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比特灵动保留追究上述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协议变更

10.1 比特灵动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此项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协议条款的变动。

10.2 比特灵动有权按需要修改或变更所提供的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比特灵动在提供服务时,可能现在或日后对部分服务的用户开始收取一定的费用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在收费开始后继续使用相关的服务。

十一、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条款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参照使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商业惯例。

11.2 本协议的签订地是深圳市龙岗区。

11.3 用户和比特灵动一致同意凡因本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苹果用户订阅特别条款

12.1 订阅服务内容

苹果用户(以下简称"订阅用户")通过本APP开通的订阅服务,指比特灵动提供的基于苹果App Store生态的自动续期订阅服务(以下简称"订阅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APP内的Pro功能、AI翻译等增值服务,服务内容以订阅页面展示为准。若您在欧盟地区使用订阅服务,根据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MA)规定,您可通过App Store明示的合规渠道获取服务及相关优惠信息。

12.2 订阅周期与价格

12.2.1 订阅服务的周期分为周度、月度、年度等(具体以APP内展示为准),订阅周期届满后将自动续订。苹果系统不强制规定续费周期,实际周期以本APP订阅页面设置为准。

12.2.2 订阅价格以App Store展示的金额为准,该价格已包含相应税费。价格可能根据服务内容调整、地域政策差异(如欧盟地区佣金率调整)或市场运营需求发生变动。在中国地区,订阅价格所涉及的服务佣金遵循苹果官方公布的标准(标准企业30%,中小开发者15%)。

12.3 付款与扣费规则

12.3.1 订阅用户确认订阅后,将通过您绑定的Apple ID完成支付,费用由Apple Inc.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收取,比特灵动不直接收取订阅费用。

12.3.2 您授权Apple在订阅周期届满前5日,通过短信、APP推送等显著方式向您发送扣费提醒,内容包含续费产品名称、扣费金额、服务周期等关键信息,并在届满前24小时内从您的Apple ID绑定的付款方式中自动扣除下一周期的订阅费用,直至您主动取消订阅。若主要付款方式无法扣款,您同意Apple按账户设置中付款方式的排序依次尝试扣款。本服务开通需经您主动选择确认,不存在默认勾选或强制捆绑情形

12.3.3 卸载本APP不视为取消订阅,仍将导致自动扣费。您需按照本条款12.5的方式主动操作取消,同时建议您检查Apple ID绑定的支付渠道(如微信、支付宝)是否存在关联扣费设置,避免遗漏取消。

12.4 试用期规则(如有)

12.4.1 若您首次订阅且符合试用期资格,可享受相应时长的免费试用(具体以APP内展示为准)。试用期届满前5日,我们将以显著方式提醒您试用期截止时间、取消路径及扣费规则,届满前24小时内未取消订阅的,将自动转为付费订阅并扣除相应费用。

12.4.2 试用期内,您可随时通过本条款12.5约定的方式取消订阅以避免扣费。若您曾使用过相同服务的试用期,再次订阅时可能无法重复享受免费试用。

12.4.3 试用期服务内容的限制范围以App Store订阅页面明示为准,您需在试用前确认服务到期后将受限的功能模块。我们将以醒目字体标注试用期相关规则,确保您充分知晓权益与义务。

12.5 订阅管理与取消

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看、管理或取消订阅,取消流程全程免费且操作路径清晰可见:

12.5.1 iOS设备(iPhone/iPad/Apple Vision Pro):打开"设置"→点击您的姓名→选择"订阅"→找到本APP对应的订阅服务→点击"取消订阅"。若未找到"取消订阅"按钮,则表示订阅已取消。

12.5.2 Mac设备:打开"App Store"→点击您的姓名→进入"账户设置"→在"订阅"栏点击"管理"→选择本APP订阅→点击"编辑"→"取消订阅"。

12.5.3 取消订阅后,服务将持续至当前订阅周期届满,下一周期不再扣费。您可截图保留取消成功的页面,作为后续可能产生的扣费争议的凭证。

12.6 价格变动通知

12.6.1 若订阅价格需调整,比特灵动将至少提前15日通过Apple系统以邮件、推送通知或APP内弹窗等显著方式通知您,内容包含新价格、生效时间及异议反馈渠道。若您在欧盟地区,价格调整还需符合DMA关于竞争公平性的相关要求。

12.6.2 价格调整符合以下条件时,可能无需您另行确认即可生效:每年调整不超过一次,单次调整幅度不超过原价格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美元(年度订阅不超过50美元),且符合当地法律规定。若调整超出上述阈值或当地法律要求(如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需您明确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订阅将在当前周期届满后终止。

12.7 退款政策

12.7.1 订阅费用的退款申请需通过Apple官方渠道提交,比特灵动不直接处理退款事宜。您可通过App Store的"购买历史"或访问Apple官方网站(reportaproblem.apple.com)申请退款,申请时可选择"我无意续期订阅"等对应理由以提高审核效率。

12.7.2 Apple将根据其退款政策审核申请,若存在欺诈、滥用退款或非法操作等情形,Apple有权拒绝退款。

12.7.3 已享受完整订阅周期服务的,Apple通常不予退款;部分未使用服务的退款比例由Apple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若您对Apple的退款结果有异议,可通过12315平台等消费者维权渠道进一步主张权益。

12.8 服务终止与责任限制

12.8.1 若您的订阅因Apple扣款失败、主动取消或价格调整未确认等原因终止,比特灵动将停止提供相应增值服务,但基础连接管理功能不受影响。

12.8.2 因Apple支付系统故障、付款方式异常或您未及时更新付款信息导致的订阅中断,比特灵动不承担责任,您需联系Apple客服(support.apple.com)解决。若因欧盟地区第三方支付渠道对接问题导致服务异常,我们将配合Apple按照DMA要求处理。

12.8.3 比特灵动有权根据业务调整停止部分订阅服务内容,但需至少提前30日通过APP内公告或Apple系统通知您,并配合Apple处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如有)。

12.9 特别声明

12.9.1 本订阅服务受您与Apple之间《Apple媒体服务条款》的约束,Apple为订阅费用的收款方及退款审核方,相关支付问题请直接联系Apple客服(support.apple.com)。在中国地区,本条款同时符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12.9.2 您理解并同意,Apple并非本协议的一方,仅为提供支付及订阅管理技术服务的第三方。因Apple服务导致的任何争议,由您与Apple自行协商解决;因比特灵动服务引发的争议,双方可按照本协议第十一章约定处理。

12.9.3 针对欧盟地区用户,本订阅服务同时遵守《数字市场法案》(DMA)关于开放生态、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您可依法享受第三方支付渠道选择等合规权益。

十三、其他

13.1 本软件的任何特定服务,可能有个别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定等规范(以下统称"个别协议"),因此在使用此类特定服务前,请先详读并同意相关的个别协议。

13.2 本协议更新时间为【2025】年【4】月【8】日。

13.3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3.4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全文完】